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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央部门管理企业编报财务月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财务与稽核部|2007-03-16|        【打印】【关闭】

科资发财字〔200719

 

院属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中央部门管理企业编报财务月报的通知》(财企〔2006405)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2007年企业财务月报的编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政部规定的月报格式及编报要求,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帐簿记录等资料,及时做好企业财务月报数据的填报工作。

 

    二、编报范围:2006年已纳入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报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照规定应纳入编报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各单位要切实提高企业财务月报数据上报的速度和质量,企业财务月报资料以电子版的方式报送。各单位请务必于次月8日前将财务月报资料报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3月份月报数据,请于 2007 4 8 日前 完成报送,1-2月份数据的补报工作请于 4 20 日前 完成。

 

    四、2007年企业财务月报的软件已在中科院网站公布,请各单位及时下载《中央企业快报安装软件》及附件15,点击SETUP.EXE文件进行安装,网址:http://www.cas.cn/2007年企业财务月报的软件参数,请到http//www.jiuqi.com.cn/的参数下载区中下载。

 

    五、联系人:孙晓军,联系电话:010628001188202

 

    附件:

    1、《财政部关于中央部门管理企业编报财务月报的通知》(财企〔2006405)

    2 2007年企业财务月报表格

    3 2007年企业财务月报编报说明

    4 2007年企业财务月报代码编制规定

    5 2007年度中央部门管理企业财务月报系统操作流程

 

 

                     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

附件.rar

中央企业快报安装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