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各育成中心:
为贯彻实施“中国科学院支撑服务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拟启动部署第二批行动计划专项项目。现将申报第二批行动计划专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坚持面向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坚持面向区域新兴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有利于向重点领域集聚,有利于向重点区域集聚,有利于多元化资源的集聚,有利于向育成平台集聚;引导政府和企业协同实施,引导研究所和科学家积极参与。按照“发挥优势、突出重点、效益优先、共同投入”的思路,统筹部署行动计划专项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方向(见附件1)和区域布局(见附件2)。
(二)申报项目要求关键技术成熟、产业化目标明确,且院、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投入(投入比例为1:4)。
(三)申报项目需符合《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科发院地字〔2009〕262 号)中关于“专项项目”立项审批有关要求。
(四)各分院(含合肥研究院,下同)为项目组织报送单位,院属各相关单位、各育成中心根据项目产业化实施地点选择相应分院进行申报(分院联系区域列表见附件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
(五)申报项目需经各分院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后,方可报送院地合作局。
(六)请各分院根据联系区域的产业科技需求,认真组织有关申报工作,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项目库信息表(附件4)报送院地合作局。
三、联系方式
综合规划处:陈 伟 010-68597252,[email protected]
东北京津处:王 兵 010-68597252,[email protected]
东部合作处:周俊旭 010-68597239,[email protected]
中南合作处:田永生 010-68597248,[email protected]
西部合作处:张长城 010-68597277,[email protected]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局
附件:1、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方向
3、分院联系区域列表